第1条 我校远程教育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统一的教学计划。
第2条 我校远程教育实行选课制。学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按实际教学计划在网上选课。
第3条 学生修读的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小学分考查课三大类。必修课是指本专业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学生必须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必修课学分;选修课是指本专业学生必须在限定的一类或一组课程中选修的课程,学生必须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同时结合自我培养的需要修满规定的选修课学分;小学分课程是指学院根据专业领域培养目标的需求,聘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外的名师及经贸领域成功人士开展的小学分考查课程,学生必须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考查课学分。
第4条 选课时首先应保证必修课。
第5条 学生自主选课。
第6条 学生已选的课程如未通过,则在新学期选课中处于优先级别。
第7条 学生每学期网上选读课程最多不超过8门(包括补考、缓考、重考、重学课程,不包括免修课程、小学分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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