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考点设置与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转自网考办文件 2012-09-12 点击数:  选择字号:   分享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统考”考务工作办公室:

    根据《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网考委〔2005〕1号)和《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考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电校奥鹏〔2005〕2号)的精神,为了加强统考考点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关于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考点设置与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1),现予下发,请遵照执行。

    根据《关于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考点设置与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对于所有欲设置统考考点的单位,均须按规定提交完整的《考点申报材料》,履行申报、评审和确认手续。考点申报材料的参考格式见附件2。

    对于此前已经网考办批准为统考考点的单位,其统考考点的资格保留到2012年12月31日为止。自2013年1月1日起,未按本通知要求履行申报和审批手续的单位,其统考考点的资格将自动取消。

    自即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为接收《考点申报材料》的时间。请各省级电大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和统考考务办公室尽快通知所辖范围的各有关单位,登陆统考考务平台(http://tkkw.crtvu.cn)按本通知附件2的格式填写《考点申报材料》,下载并打印(一式二份),加盖本单位公章,经省级电大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或统考考务办公室初审、盖章后,由省级电大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或统考考务办公室统一于2012年8月31日前邮寄至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中心。

    有关具体事宜,请与中央电大奥鹏远程教育中心联系。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10号奥鹏教育大厦5层

    联 系 人:窦哲、张薇

    E-mail:douz@mail.open.com.cn;zhangw@mail.open.com.cn

 

附件: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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