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教育学院 2013-01-08 点击数: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到:
第一条 为充分体现自主学习,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我校远程教育实施自主组课办法。
第二条 自主组课是指学生从学院提供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按照要求自主组合最适合自己的“80+4”学分课程。自主组课是学生此后每学期选课,进行课程学习的基本前提。
第三条 学院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考查课三大类。必修课是指本专业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学生必须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必修课学分;选修课是指本专业学生必须在限定的一类或一组课程中选修的课程,学生必须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同时结合自我培养的需要修满规定的选修课学分;考查课主要包括职业素养与能力提升课程,是学院根据专业领域培养目标的需求,通过引进成熟的职业能力提升课程,或借助名师、名人的学识与成功经验,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扩展其专业知识,提升职业综合能力的课程。学生必须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规定的考查课学分。其中,必修课程属于默认组合部分,考查课按照《职业素养与能力提升课程管理办法》执行,学生对选修课程进行自主组合。
第四条 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的课程属于默认组合部分。
第五条 自主组课在新生入学后规定时间内完成。
第六条 自主组课后,学生按照组课计划每学期选课,开始课程学习。
第七条 学生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主组课,或涉及到转专业、转层次等,学院将以默认的组课计划进行处理,不另行提供自主组课服务。
第八条 自主组课后,学院根据学生的组课情况每学期发放教材、光盘等。
第九条 学生组课任务完成后原则上不予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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