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8 点击数: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到:
一、考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前20分钟凭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二、考生必须对号入座,并将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检查。
三、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考试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2B铅笔、钢笔、圆珠笔、橡皮等)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已带者必须主动放在考场存包处。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五、对于开卷考试,可以携带各种纸质资料,所带资料只限自查,不得相互借用,禁止携带笔记本电脑、电子词典以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工具。
六、考生本人须在考场记录单上签字。
七、考生拿到试卷后,首先在试卷、答题纸指定位置用工整字体填写姓名、学号或准考证号、试卷类型等栏目;在答题卡指定位置认真填涂姓名、学号、试卷类型、课程科目代码等栏目。
八、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可及时要求更换。
九、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蓝、黑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须清楚、工整;答题卡一律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保持整洁,切勿折皱;因漏、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场内禁止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有关资料或他人试卷、夹带或传递字条;严禁换卷、替考等一切作弊行为。
十一、答题完毕或考试结束时,考生应将试卷整理好,经监考人员核实无误,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卡)带出考场,不得在考场内或附近逗留、喧哗,不得拖延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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